2005/12/30

點子很難產生利潤

◎yuyen
誠品第四十六家分店信義店耗資七億元,標榜是閱讀與生活的博物館,是台灣面向世界文化的窗口,但業界也有人等著看誠品的笑話。東區百貨公司總有台灣設計師結合法國品牌華式風格新品牌,每件新衫萬元起跳,衣服不錯卻門可羅雀,沒多久撤櫃下架。電視圈裡,天天有創意人捧著企畫案等待機會,但真能拿下收視率賺大錢的總是市場裡既有的那幾家。為什麼呢?誰不知道要有創意、要點子,有的點子也真的不錯啊,為什麼有人可以紅有人不能紅?為什麼多數媒體人文化人苦哈哈?

這兩天家裡的電視定在國家地理頻道!原來家人想看新聞局首次進行的跨國紀錄片合作拍攝計畫「綻放真台灣」(Taiwan To The World)徵選的四部紀錄片,想看看到底是什麼碗糕。這樣的台灣價值的行銷要花費多少的金錢與團隊力量?從想出點子、與國際業者合作、拍攝紀錄片、團隊促銷、人民收看、影響認知,花了兩年多而且我猜花費應該也不少經費。民間業者有可能有這樣的本錢與行銷嗎?就算民間業者都達到了,最後錢能夠入袋嗎?入袋之後還能做為本錢再搏一局嗎?全是問號。

問題的關鍵在那兒呢?從丹麥政府文化部與貿易部報告可以看出端倪,丹麥政府指出該從媒合企業與文化界的方向來思維,使企業界對文化事業從慈善達到綜效,以最古老的「捐獻」到進一步的贊助,以金錢換取文化活動的曝光率,最後到雙方知識和能力最大程度的交換。但是,丹麥政府早就發現企業界和文化界語言渾然不同,形同雞同鴨講 ,比如說他們早就發現「值此同時,丹麥卻沒有任何正式的教育語言課程來訓練學生如何經營音樂事業,這包括建立對整個產業的知識,能夠斡旋協調、解決衝突,並擁有處理預算、智慧財產權、合約及版稅的能力。」(魚夫,創意賺大錢,2005,p:72)。

John Howkins提出「創意等式」(creative equation)與丹麥政府有雷同的思維,認為產品不是創造力,創意產品和交易間有差。創意等式為「創意經濟」(CE)等於創意產品(CP)的價值乘以交易數量(T),也就是CE=CP×T。創造力本身是無法量化的,因此我們可以說某某人較具創意,甚至非常具有創意,可是卻不能說他的創意是另一人的2.5倍。書中提出「創意經濟」七大定律:不創新即滅亡、專利和著作權為資訊時代的貨幣、定律3:CE=CP×T、創造力是個好工作、故事先至、新經濟等於創造力加上電子學(約翰•郝金斯(John Howkins),李璞良譯,創意經濟—好點子變成好生意)。

大家都知道問題在那兒,企業人與文化人的媒合,而且要有運轉自如的機制,創意文化者與企管行銷者必須能站在同樣高度,互相深刻了解!但是,待過的媒體中卻也因行銷者當總編輯而媒體不適應出現反彈,媒體大亨說MONEY被學界與記者痛批,廣播電台老闆認為收聽率重於一切,談話節目最後希望少談政策理念多點爆料多點笑話。光有理念、創意、專業的確沒飯吃,混亂的時代下,複製品、低價品卻能存活下去的,我們都知道有創意加上企管加上領導才有利潤,亞瑟王旁邊要有能變戲法的梅林法師和饒勇善戰有執行力的黑武士,但是,在我們還沒有學會當梅林法師或黑武士前,亞瑟王會不會先中箭陣亡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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